close

  本報訊 記者席鋒宇 依法對旅游行業規範管理如何走出一條創新有效的道路?海南省海口市給出的答案是建立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近日在海口市召開的貫徹實施旅游法情況彙報會上,海口市市長倪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旅游法執法檢查組彙報了這一工作。
  據瞭解,近年來,海口市以及瓊北地區旅游知名度日益提升,到訪游客越來越多。為有效化解旅游糾紛,從2011年7月起,海口市成立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游客通過海口市旅游網或者12301電話投訴,委員會根據游客所在轄區派轄區調解員前往調解。同時,海口市還牽頭瓊北7市縣建立了旅游質量管理聯動監督機制,定期互報區域內旅游市場監管情況,有效地將旅游糾紛調解機制延伸到瓊北各市縣,形成旅游糾紛調解工作網絡化管理,快速聯絡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倪強說,這支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由240名旅游企業管理員組成,及時把游客的困難、要求和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此外,海口市還大力推進網格化管理,由各區各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將百分制管理規定、暗訪制度、培訓制度、信息制度、星級評定員制度、安全管理員制度等方法和措施,分片分塊落到實處,形成全市抓旅游的新格局。同時,根據旅行社等級評定標準,對全市旅行社進行等級評定,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設立不誠信企業“黑名單”制度,對旅游購物和相關企業推行6項質量管理標準和6條經營規範。
  海口市在規範旅游市場的同時,針對度假休閑、康體養生、體驗經濟等新興消費模式的興起,積極引導旅游相關業態轉型升級。海口旅游已從過去的觀光商務旅游向休閑度假、會展商務旅游轉型,並加快旅游吸引物建設,促進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原標題:海口建立旅游糾紛人民調解機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fmmqeibjr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